小店主与协会争议“潼关肉夹馍”商标的法律斗争
河南一位经营肉夹馍的小店主于2021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,令人意外的是,起诉他的是潼关肉夹馍协会。该协会拥有“潼关肉夹馍”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,要求店主支付会费或赔偿侵权损失,理由是店名中使用了“潼关肉夹馍”。店主们对此表示不满,认为自己一直在使用这一名称,注册商标的协会无权声称拥有该名称。
潼关肉夹馍协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多个小吃店提起诉讼,引发广泛舆论关注。最高法院的民三庭负责人表示,地理标志属于公共资源,协会通过诉讼获取“会员费”是不合法的。此时,王某选择没有和解,而是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该商标无效,认为协会的商标注册本身就是错误的。
此后,一场长达数年的商标争执展开。国家知识产权局最初裁定维持商标有效,王某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,最终被支持。然而,协会上诉至北京高院,二审结果又维持了商标有效。王某决定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,但最高法驳回了他的请求,虽然商标得以保存,但对协会的收费逻辑并没有支持。 新球体育官网
最高法院裁定指出,证据不足以支持商标不符合注册条件,但这并不意味着协会有权向商户收费。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的保护逻辑不同,前者强调的是产品的产地和品质,而不仅仅是企业的身份。符合条件的肉夹馍商家可以合法使用“潼关肉夹馍”这一名称,而无需加入协会。
这一事件暴露了地理标志制度中的矛盾。法律规定,注册人应该是非营利法人,旨在维护公共品牌的信誉,而不是通过收费获利。然而,现实中协会有可能将“维权”作为收入来源。
王某的斗争在于质疑协会注册商标的合法性,并在法律层面上挑战其收费权利。尽管没有取消商标,最高法确认了协会不能以此向合格商户收费的边界。王某从被告到最高法再审申请人,体现了司法系统对商标使用权的明确立场。 新球体育官网
而今,虽然后续争斗仍在继续,潼关肉夹馍商标仍在协会名下,但王某及其他小商户不再处于被动状态,协会未来无法再以此商标向他们索要费用。商标证书未能证明协会对资源的独占。